增值税免征项目引发热议商业
增值税是中国最大的税种制定增值税法,是落实党中央关于贯彻税收法定原则和完善现代税收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税收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增值税法草案与会代表普遍认为,草案总体遵循了稳定税制的思路,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基本不变,将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上升为法律,积极回应了市场主体减税降费的现实需求,对纳税人,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表示赞同
需要完善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
在朱明春委员看来,税收法定强调的是税收法定要件,而现在很多要件草案都没有规定比如,草案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才可以计算缴纳增值税,但没有具体规定这个起征点的标准相比之下,个税起征点提高多少,降低多少,都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大会投票决定的
此外,草案规定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简易计算方法,但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标准并不明确草案规定了按差额计算销售额的特殊方法,但也没有规定适用的具体情况
朱明春指出,这些问题对于纳税人来说是税制最基本的要素草案对这些关键要素的规定过于笼统,授权宽泛,建议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增值税免税项目的调整
草案第22条规定了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很多与会者对此进行了讨论。
吕薇委员注意到,草案第二十二条第七项将婚姻介绍列为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她认为这项服务具有普遍性,可信度有限,因此建议取消这项服务的增值税免税另外,第7项提到的托儿所,幼儿园形式多样,其中不乏一些收费较高的机构建议普惠性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免征增值税,那些收费高的服务机构可以低税率
谭耀宗委员对草案第二十二条第二项提到避孕药品和器械表示关注他发现草案中提出的9个免税项目,除了避孕药具外,其他项目都包含了公益的共性,所以这里写避孕药具有点不搭调现在的避孕药具往往只是一般商品把这些商品的免税规定写进法律,应该是慎重的
慈善捐款应获豁免。
鉴于草案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增值税免税项目,郑功成委员建议再增加一项,即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用于慈善捐赠的货物和服务因为慈善捐赠不是交易,比如疫情爆发后,一些企业捐赠医用口罩,防护服等,这是一种慈善行为它不产生任何收入,企业必须支付生产成本,因此对它们征收增值税是不合理的
在审议慈善法草案时,大家有一个高度共识,就是要加大税收支持力度这种支持不仅要体现在所得税等环节,还要体现在增值税上郑功成指出,草案规定的对捐赠物资免征增值税,可以看作是对慈善事业发展的一种实质性支持
龚光委员持相同观点他建议在第二十二条中增加一项,具体可以表述为国内企业或者个人无偿捐赠实物因为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提供的进口物资设备,可以免征增值税所以国内企业或者个人捐赠的那种也应该免征增值税
针对以捐赠为名逃税的可能性,龚普光指出,现在的慈善捐赠,都得由慈善组织接受,然后投入到有需要的一方接受捐赠的慈善组织可以受到监督,以避免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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