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西安疫情防控“升级”男子夜骑共享单车回咸阳淳化生活

来源:中新网   作者:叶子琪   发布时间:2021-12-28 12:54   阅读量:12252   
记者27日从淳化县公安局获悉,最近几天,淳化县公安局依法惩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了两起涉疫违法案件。 案件一:李某,男,汉族,陕西神木人2021年12月24日被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确认为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淳人员,遂采取...
 

记者27日从淳化县公安局获悉,最近几天,淳化县公安局依法惩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了两起涉疫违法案件。

案件一:李某,男,汉族,陕西神木人2021年12月24日被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确认为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淳人员,遂采取集中隔离措施该李在留观隔离期间,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采取损坏隔离点卷闸门,翻越隔离区围墙等手段,先后两次欲从隔离点逃离,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淳化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的处罚

案例二:白某某,男,汉族,陕西淳化人2021年12月22日下午,白某某在得知西安市疫情防控将升级的消息后,于当晚20时许从西安市莲湖区骑乘一辆共享单车返回淳化,于次日6时许行至石桥谷口疫情防控点附近,为逃避疫情检测检查,便将自行车丢弃在路边绕道进入淳化县境内,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一定安全隐患日前,白某某被集中医学隔离淳化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白某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因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二是出行途中自觉遵守并主动配合目的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处于室内,室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要及时更换。要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公共区域的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电梯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全程做好手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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