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鼓励各地发放消费券、惠民券,设立3000万头条
广东省政府网站1日公布了《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一揽子稳定经济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在稳步增加汽车,家电等领域消费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个人名下报废或转让广东号牌老旧车给予3000—10000元/辆补贴,同时购买省内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省内上牌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对今年6月30日前在省内以旧换新车型范围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8000元/辆的补贴
进一步优化汽车使用管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广州,深圳购车指标,各地不得出台新的限制购车措施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限迁珠三角地区使用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可以相互迁移政策在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继续执行,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的规定支持广州,深圳增加二手车周转指标,简化二手车周转指标使用程序和要求支持广州,深圳,东莞开展整车平行进口业务,落实国家关于完善平行进口汽车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全面落实一定排量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支持政策对皮卡车进城实行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
全面实施全国小型微型非营运客车一证合一措施,实施省内直接使用居民身份证购车,放宽流动人口在我省购车条件。
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停车场设施配置标准,出台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地方标准在现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除规划,用地,施工许可等手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所有居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建设今年新建公共充电桩2万个以上,基本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100%全覆盖
鼓励城市组织家电等生产销售企业开展惠民促消费活动,重点鼓励推广绿色智能家电,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促进我省家电产品的更新换代采取地方多让利,政府支持的激励政策,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评价机制,加大对相关生产销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促进消费成效显著的城市,根据其销售业绩给予奖励
鼓励生产者,交易者和消费者共同促进消费鼓励家电生产企业推行回收目标责任制,引导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鼓励各地发放消费券,惠民券等面向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激活消费市场在全省各地落实促进消费行动奖补政策全省将设立3000万元有奖发票资金,围绕发票金额在全省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等领域开展有奖发票活动,增强市场消费活力,活动期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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